住建部下发最新一批行政处罚通报!-西安万信千华
欢迎访问西安万信千华公司官网,专业提供西安建筑资质代办(新申请/升级/延续/增项/转让)!
18629410430
15596330226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政策

住建部下发最新一批行政处罚通报!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次数:

近日,住建部连续下发了 8 则处罚通报!涉及安全事故追责、违法挂靠、虚假信息获取注册证书。具体处罚如下:
建督罚字,建督撤字
一、安全事故追责
蒋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保定市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停业整顿60日,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承接新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虚假信息注册、“挂靠”
王俊英撤销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马胜国撤销监理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夏金华撤销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柯章亮:撤销一级建造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秦卫华:撤销监理工程师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建督罚字〔2021〕36号
蒋志:
2017年3月28日,重庆市江北区石子山中小学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较大坍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江北区石子山中小学建设工程“3·2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渝安监〔2017〕29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你作为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19年9月3日向你发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79号),你于2021年4月4日签收,并提出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罚字〔2021〕37号
保定市科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9日,保定市莲池区凤栖街南延污水管道检查井与龙翔路污水管道进行接通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保定工业园凤栖街排水工程“6·19”较大中毒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监理单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我部于2021年1月13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1号),你单位于2021年2月8日签收。根据你单位申请,我部依法组织听证,经研究决定,不予调整行政处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停业整顿6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期间,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以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承接新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罚字〔2021〕40号
天津市房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属市质安总队在对河西区监管的建设项目开复工抽查中发现,粤翠名邸项目10号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依据复核验算混凝土强度取值和原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模型,逐栋逐层逐部位逐节点对已施工的1-19号楼、19A号楼和地下车库进行了结构安全验算。根据设计复核及专家组论证意见,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和目前已完工部位,从技术角度认为需拆除的栋号为1号楼、2号楼、5号楼、10号楼、19号楼、19A号楼地面以上建筑,不含地下车库。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粤翠名邸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9〕42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我部于2021年3月1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10号),你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撤字〔2021〕40号
王俊英:
经调查核实,你在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在上海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属“挂证”行为
我部于2021年3月11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33号),你于2021年3月31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应当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处理决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撤字〔2021〕41号
马胜国: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福建省大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2月26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27号),你于2021年3月18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应当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鉴于你已完成了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的处理决定。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撤字〔2021〕42号
夏金华:
我部在对安徽和润基建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晋升甲级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工作中,发现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你缴纳社保的情况。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程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属“挂证”行为
我部于2021年1月22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15号),你于2021年4月26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我部决定撤销你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且你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撤字〔2021〕43号
柯章亮: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福州云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0年12月14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0〕63号),你于2021年4月10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撤销你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许可,鉴于你已完成注销手续,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我部决定对你作出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的处理决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建督撤字〔2021〕44号
秦卫华:
经调查核实,你在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监理工程师注册在福建省宋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21年2月26日向你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1〕29号),你于2021年4月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我部决定撤销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